大多數人都吃軟不吃硬, 也所以他人一擺出強硬姿態, 有時自然反應便開啟防禦機制, 身受襲擊想保護自我也因此不願示弱, 硬碰硬的結果是兩敗俱傷。
關係親密的人因為知道對方的弱點, 在起爭執時,更容易因為一時情緒, 口無遮攔想佔得上風,便專攻對方痛處, 對方的反彈也就更大,比如仗著他愛妳, 每回有不愉快時便以分手或是冷漠的方式對待他, 說實話,怎麼看這都像「攻擊與要脅」。
妳逼迫他承受與接受情緒,他忍下了第一回, 第二回再忍了一次,妳便覺得這是「他應該要體諒的」, 以為他可以忍受下來,並懂得妳「不得已的情緒」, 然後妳習慣以這種方式表達,甚至誤以為這是有效的「溝通」, 希望對方一再一再忍讓,他表現不滿, 妳又以更高壓的方式強迫他, 或是他表達受傷,妳又表現得比他更可憐, 妳希望得到的是他的疼愛,可卻是用傷害他的方式在達到自己的目的。
他愛妳,不等於他應該有無止盡的包容與耐性, 因為,他也會有自己的壓力與情緒, 我們都希望對方卸下心防,敞開心房讓我們住進去, 可是,讓一個人住進心裡並不是件容易與理所當然的事, 正因為不容易,所以不要輕易傷害對方。
有些人會不自覺,藉著傷害對方來證明愛情的存在, 看見對方為自己的言行難受才代表他心裡在意、他愛妳, 滿足了自己後再轉回呵護、心疼、秀秀,然後嘴裡說著自己不好、不對, 可下回卻依然故我,用這種方式對待情人, 和用鞭子打他,還要他微笑叫妳女王,有什麼兩樣? 除非,他真是被虐狂。
只能用傷害對方的方式待人叫變態,不叫愛。 『總是說為什麼別人丟下妳?明明是妳不懂得珍惜,又有什麼資格說自己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