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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社評
作者: 老衲關版 日期: 2007.12.03  天氣:  心情:
        六十七歲的老麥在克里夫蘭住了四十年,從汽車廠退休後,偶而帶著一條老狗上街晃晃,或在後院種花。孩子們都長大,各自獨立,只有老伴在家裡烤烤蛋糕、燒燒菜,提起老麥夫婦,鄰居會說:啊!那對和氣的老人!有一天,老麥突然被逮捕了;以色列專門追捕納粹的政府官員說老麥在二次大戰中是煤氣房的工人,要求美國將老麥引渡到以色列當戰犯審判,美國照辦,所以老麥不見了,離開了他住了四十年的家,不但以色列有專門搜索納粹的機構,美國也有,只要是四十年前和納粹有過關係的,不論你逃到南美叢林或改名換姓匿居歐亞,天涯海角都會被搜出來,關進監獄,面臨審判。這種「冤有頭,債有主」的行為,不只是以色列猶太人的國家大事,也是歐美各國熱切資助的。每次出動的逮捕,西方報紙都要發出勝利的歡呼,同時刊出這個萬惡不赦的罪人照片:啊!視茫茫,髮蒼蒼,牙齒動搖,皮膚皺得像風乾橘皮,竟是個年近八十的老人,眼裡一片衰老的茫然,雖說四十年過去了,他們怎能逃過歲月的審判呢?指揮作戰的將軍落網了,幕後計劃的參謀被捕了,俯案寫文書、貼佈告的秘書被抓了,還有,當年才廿出頭的煤氣房工人─老麥,也被捕了。老麥愛烘焙蛋糕的老伴緊緊抱著老麥照片,面對新聞記者,哭著說:「他沒罪呀!」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以文明 成熟自詡的西方列強,很篤定的幫助以色列萬里尋仇,連始作俑者的德國也悶聲不響、默默贊同。逮捕五十年前的納粹似乎是文明國家之間的國際公法,不容置疑,作為一個與猶太人毫無瓜葛,不懷歉疚的中國人冷眼旁觀,卻覺得這個西方人認為理所當然的現象,與我所瞭解的人性有很大的衝突。我所懷疑的,不僅在於懲罰一個八十歲的老人究竟有什麼意義。在一般法律中,三十年是追朔期,三十年,年幼的成長、年長的凋謝,大概也綽綽使受傷的痊癒,作惡的懺悔,三十年,大概也足夠使埋藏罪孽的泥土,滋長出新生的希望。可是猶太教著重「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那管八十、九十歲?只要一息游絲尚存,就是懲罰的對象,這是一本人生字典,裏面獨缺「寬恕」的辭彙。

  我想問的,倒不在於為什麼在同一時候遭受極大殘害的中國人,不像猶太人一樣成為獵捕戰犯的債主?沒聽過美國或是法國幫中國人?在東亞叢林中搜索當年的日本將軍、參謀、秘書。更別說將一個已經入籍美國四十年的日裔公民引渡到台灣或中國受審,因為他曾經在南京大屠殺的日軍營中擔任廚師或守倉庫的管理員?我想問的,倒也不在於這奇怪的雙重標準,和人們對這雙重標準的視而不見。最令我不安的,毋寧是一個哲學上的問題:人,究竟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到那一個程度?一個劊子手的責任,在看準了頭頸的分寸,一刀霍下,讓鮮血噴起人頭落地。被殺的究竟有罪或者冤枉,不是他的事。甚至於即使他明知眼前跪著的人其實無辜,也沒有人會指責劊子手為兇手,我們可以說該負責的是法官;或者,是那個不健全的審判制度;再抽象一點,我們不妨這麼說,錯在那個封建的社會。要渺小的個人負責是不公平的,個人只是制度這部機器中的螺絲釘,機器要殺人或救人不是螺絲釘的責任,可是,也有人認為人有充分的自主權,作不作螺絲釘都是自由意志的選擇,既是自由選擇,個人就必須為他所作的選擇擔負後果,劊子手若明知冤獄,而又不捨刀他去,那麼他就成為兇手之一,因為他默許冤死的存在,而默許就沒有自欺的餘地,沒有任何人能以「奉命行事」作為無罪的藉口,因為人唯一所該奉的「命」是自己的良知。





  二十歲的老麥,沒有受過太多教育,作為一個管理員,他每天的雜務,或許就是打開煤氣開關,一板一眼作好上司交代的工作,我們可以說他奉公守法克盡職責,可是他打開煤氣的小動作,造成的是一屋子慘死的老弱婦孺,換句話說,老麥是個奉公守法的劊子手,猶太人四十年後要制裁他,等於是制裁他缺乏自覺,不曾作一個拒絕奉命的小子。上了賊船,為什麼不跳海離開?不跳海,就是賊。「不跳海,就是賊」的賞罰原則對人有高度的道德要求。首先它要求一個人上了賊船要認的出這是艘賊船,亦即人人要有「眾人皆醉我獨醒」洞悉是非真偽的智慧;最後它要求人人要有跳船的勇氣。然而,洞悉是非真偽的智慧,獨善其身的果敢,究竟多少圓顱方趾的人有這兩樣條件?而明辨真偽往往不只是智慧的問題,一個智慧極高的人可能生長在一個極權制度中,資訊受到封鎖,教育受到歪曲箝制,神話謊言是洗腦的教材,從生到死他根本沒有洞悉真偽的機會,透過統一編製的教科書,控制嚴格的報紙與電視宣傳標語,一個政府可以塑造人民的思想,像搓泥人一樣,玩弄於股掌之間,在中國文革的狂熱中,在希特勒的民族主義熱浪裏,在日本軍國主義的大趨勢下,人人都是泥人,一位當過紅衛兵的親戚告訴我:當我們衝進教室把老師拖出來打的鼻青臉腫、逼他下跪時,我心裡覺得好像有點不對,可是大家都這麼做,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我才定了心,放手去打。人云亦云是人的常態,自我覺醒、反抗潮流是人對自己較高的道德期許,一種理想的追求。

  今天,如果發生核子戰爭,五十年後萬一有人追究責任,那麼今日受雇於核廠守衛的妳的父親該不該判刑?在國防部打字的妳的姊姊該不該受審?負責核廠維修的弟弟該不該槍斃?明知核戰危機卻不曾參加反核運動的妳你我和各位該不該被捕?如答案肯定,那世上沒有無罪之人,如果答案否定,那為什麼年近八十的老麥要面對審判?我想,老麥的逮捕之所以令我不安,是因為有人把覺醒與反抗這種高度的道德期許當做審判的依據,仁民愛物是一種理想,你不能因為一個人作不到仁民愛物而判他十年徒刑。誤上賊船的人,我們希望他有所覺醒,在「工作與良知」之間毅然有所抉擇,跳海也在所不惜,但請記住,這是我們的希望,是一種期許,不是判罪的標準,把上限的道德期許作為判罪懲處的下限標準,豈不失之太苛?「人」,沒有那麼乾淨吧?

ps:這篇感想轉自龍應台小姐二十幾年前的專欄,因為時間久遠,無從查考,所以和尚以自己殘存的記憶及筆法,從重新編寫,部份情節亦為求順暢而有所增減,我們談的是觀念,二二八誅連九族的報導讓我們震撼,
當我對蔣介石的威權體制塑造泥人的哀悼同時,卻發現那個時代未曾被泥住的民主鬥士,竟然比蔣介石更封建更野蠻?二二八遺族的傷口誰能平復?是政府,是全國百姓,但是不是無能的反過身來打落水狗,就像社會輿論當初無能的打華岡之狼一樣,平復被害人的傷口到底該怎麼做?我想,做法人人知道,你選擇了最無能的方式,不是你不會,不是你無能,而是你根本沒有悲憫的心,你只是在消費那些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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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23 00:48
她, 47歲,歐洲,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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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2-09 21:54
她, 0歲,亞洲其他,農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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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12-10 19:30]:

究責只是過程,是一種手段,但絕不是目的,交情不能影響是非,我其實更痛惜那些不理性的交情‧‧‧

 
時間:2007-12-03 19:22
她, 47歲,新竹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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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2-03 18:02
她, 49歲,亞洲其他,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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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2-03 17:19
他, 36歲,歐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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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7-12-04 16:22]:

惡魔呀,我悲痛的便是我曾經引以為希望的民進黨同志,正要進行這項野蠻而又自欺的二二八誅連九族的“德政”,你也可能不知道,我就是民進黨的黨代表,而您可能更不知道,我也正是那外省籍的三等親之一,還好我父親只是個兵工廠的廠長,未曾掌握過任何生殺大權,不然我可能也在誅連九族的名單內,可是惡魔知道嗎?正因為我的省籍原罪,我評此事才較溫和,因為我顧及到有人會認為我是外省人,所以才反對才抨擊,如果我只是個單純的本省人,而正巧我又是民進黨的檔代表,我想我會評的血流成河,我更痛惜的是,我曾經的同志,羅文嘉,我曾經的好友兼師長許仁圖先生,你們的良知哪去了?讀聖賢書所學何事?為什麼你們能默視這樣的行徑?

 
時間:2007-12-03 16:29
她, 99歲,亞洲其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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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2-03 15:35
她, 81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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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2-03 15:11
她, 47歲,彰化縣,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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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2-03 14:58
他, 53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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