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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狂追求也要懂禮貌+幾米
作者: ☆~小晴天~☆ 日期: 2008.07.04  天氣:  心情:

玫芳陪伴好友小玉參加聯誼,不少男子都對清秀優雅的玫芳表示好感,阿發是其中之一。他笑起來挺憨厚的,玫芳本來對他印象不惡。她一開始就聲明:「我已有男朋友,只是陪好友來的。」還想為他和小玉牽線。


 



一路跟蹤半夜騷擾
聚會結束後,阿發送她們倆回家。第二天,她就在家門口收到玫瑰花。剛開始她沒想太多,還打電話跟阿發說謝謝。
第三天,她出門要搭捷運上班時,有一輛車緊隨著她!「喂,上車吧,我送妳。」是阿發,她拒絕了他。到了公司門口,沒想到他也在那裡,笑盈盈看著她:「看,搭我的車比較快,我已經在這裡等妳15鐘頭了。」
噩夢從此開始。他一路跟蹤她,不斷打電話給她。某個半夜,家中電話忽然響起,一接起來,又是阿發:「我很厲害吧,連妳家電話也查得到。」不久,又在信箱收到阿發的卡片:「我已經在妳家附近找了房子,我想離妳更近。」


 




痴女不一定愛纏郎
男友的哥哥是警察,在她家門口「堵」到了阿發。阿發無辜的說:「我只是想跟她做朋友,我又不是壞人!」
以跟蹤來追求的男人有兩種可能,一是精神不正常,二是篤信「總有一天等到妳」,苦追就會成功。真不知道是誰教他們這一套「痴女怕纏郎」的理論?多數現代女人都不喜歡被苦追,除非她喜歡你。她若喜歡你,你也不用苦追,只要一點用心,她就覺得窩心。
追求愛情是人的權利。但不管如何,追一個女人或男人,一定要懂禮貌,不能給人家的生活帶來不預期的不便。纏郎只有在如下狀況中才會成功:那個女人本來喜歡你,後來因誤會與你分手。如果本來沒有一點喜歡,再纏也只是讓人煩膩。


 





吳淡如 














那個愛做夢的少年,真愛做夢。
為了做夢,他整天昏睡,什麼事也不做。
但,哪個少年不做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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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7-05 01:34
他, 48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7-07 17:34]:

對ㄚ!這太誇張了點,不過,真的有這種人存在ㄚ...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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