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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認不知
作者: 紫色寶貝 日期: 2008.12.09  天氣:  心情:























認不知


有時候﹐想跟別人說明一些事﹐是很困難的。
尤其是﹐當對方根本沒有跟你一樣的看法﹐
對你的所想所感沒有半份的觸動時﹐
就像是向著一個地球人解釋一段火星話﹐
找不到詞彙也沒有共識。

這時候﹐保持沉默是最好的選擇。

人都對於看不見的感覺不到的事物﹐當作不存在﹔
人都把理解不來的沒法把握的事物﹐強加以否定﹔
人都將跟自己期望背道而馳的事物﹐認為是錯誤﹔

通常人都習慣於小數服從多數﹐
眾多人認為是對的﹐社會認為是合邏輯的事﹐便一定是正確。
就像是古時候﹐社會選擇了科學而否定了巫術一樣﹐
要的是理據是邏輯是眼見的事實﹐
而不是相信不是無私不是接納。

所以﹐很多時候當問題發生了﹐
我們都傾向於得到大眾的認同﹐
拿著片面之詞去說服其他人﹐
當所有人都聚集在自己身邊認為自己是對的時候﹐
那麼不管原來是對是錯的都變成了是對。
其實﹐那不過是一個大眾意願的把戲﹐
難得﹐樂此不疲的人也大有人在。

人生在世上﹐本來能看到能知道的事情已經不多﹐
但更多時候﹐我們像是縛上了矇眼布﹐
伸出手搭著前面的人跟著矇眼大隊向前行。

我們都急著要表態﹐跟大家靠攏在一起﹐那樣才會安心。

其實﹐如果事情是自己不明白的話﹐
說一句﹕「我不知道」﹐
那樣便可以了。


12:00am
音樂與圖片轉載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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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2-13 02:49
他, 45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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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11 13:37
她, 37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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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10 17:12
她, 99歲,北京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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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10 03:30
他, 41歲,San Francisco,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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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09 23:38
他, 40歲,苗栗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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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09 22:37
他, 37歲,新竹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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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09 20:17
他, 61歲,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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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09 19:02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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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09 18:52
她, 99歲,台中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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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2-09 18:34
他, 44歲,高雄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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