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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誤會大了!這只是喜歡並不是愛
作者: 淡紫色の天空 日期: 2024.09.26  天氣:  心情:
不少女性知曉男性「喜歡」小孩時,通常會投以「好男人」、「愛小孩」等觀感,這是我一直覺得很疑惑的,因為「喜歡」小孩不等於「愛」小孩,更不等於願意「照顧」小孩。

據我所知(也是社會上常見的現象),許多男性結婚之後都會生育孩子,但在鼓吹「男女平等」多年的現今,帶孩子的仍是以女性居多。難道女性生來就會帶孩子嗎?完全不是,以先天來說,女性僅有「生」孩子的能力,「帶」孩子的能力幾乎都是後天學習而成的,那是因為這個社會賦予女性這樣的責任,導致女性「必須」學習帶孩子,否則就不算是個「好」媽媽。

長期下來,許多女性獨挑照顧孩子的大樑,若是遇上喜歡接觸孩子的男性,就覺得如獲至寶。可是現實總是殘酷的居多,我看到許多被稱為「喜歡」孩子的男性,大多只是喜歡「陪」孩子玩,並非「照顧」孩子。

如果你看一個陪孩子玩的男人,他不見得就是愛孩子的人,很可能下一秒孩子不小心撞了或跌倒,他就破口大罵:「你怎麼這麼笨!這麼不小心!」或是孩子動作慢一點、鬧脾氣了,就把孩子丟下不理,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就好比有些人喜歡貓貓狗狗小動物,和牠們玩得不亦樂乎,可是一旦要他們把屎把尿,或是生病了要照顧要看醫生,就會選擇逃避,所以才有不少棄養寵物的飼主,你說他們不喜歡嗎?當然喜歡,所以才會養,但他們只是喜歡,並不是愛,所以一旦覺得成為負擔,便會主動離去且一去不回頭。

因此,我對於有些女性把「喜歡小孩」當作男性的優點,想說這邏輯哪來的?也難怪這樣的女性大多會選錯人、嘗到苦果,因為一開始就邏輯錯誤了。

我們把「喜歡」和「愛」這幾個字擺在一起看,不難發現只有「愛」有「心」,「喜歡」是無心的,也就是說,真心喜歡才能昇華成愛,若只是一時迷戀、尋求刺激或歡愉,都不會是愛。

「愛」與「責任」不可分,我們為什麼會願意承受別人的負擔,因為我們夠愛對方,所以會給予自己一種責任感,想要讓對方好。

「喜歡」就不一樣了,他在你好好的時候、在光鮮亮麗的時候被你吸引,但你若病了、傷了、殘了、狀態不好了,就會毫不猶豫的將你棄之不顧,許多渣男/女不也是這樣嗎?曾經的山盟海誓、掛在嘴上的愛,在瞬間通通都不見了,因為他們只是「喜歡」,沒有「愛」。

最常出現在未成年性防治宣導上的例子就是:男生對女生說:「你不跟我發生性關係,就代表你不愛我,那我們就分手。」懵懂無知的少女怕失去「愛情」,所以就帶著害怕不安的心和對方發生性關係,結果事後發現懷孕了,渣男早已射後不理或是要女生把小孩拿掉。光是「你不跟我發生性關係,就代表你不愛我」就很明顯這完全不是愛呀!偏偏很多女生還是會中招,甚至有的成年女性也分不清這是喜歡還是愛,而聽從對方的話任其擺布。

有個比喻更簡單:「喜歡」就像是你看到一朵花很美,把它摘下捧在手上(佔有);「愛」則是看到一朵花,給它澆水、施肥,無微不至的照料它(付出)。兩種行為與結果的差異,一目瞭然……(未完,全文詳見個人新聞台【心象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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