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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可憐的女人
作者: 日期: 2013.11.12  天氣:  心情:
這2天奇摩焦點新聞
都可看到 135公分狼 夜店撿屍相關報導
新聞下方的讀者留言 通常是我必看 喜歡看的區塊
從一則新聞事件 看看別人看到的角度
以及大部分人對新聞事件的觀感
明明是一則男子性侵女子的犯罪事件
但卻有很大一部分的人
都交相指責 女子的不是
實在很感慨 台灣的社會面對性侵案件時
幾十年來幾乎 沒啥成長改變
女子面對傷害時 只要勇敢面對提告
通常面臨的可能是百倍的2度傷害
大家不是把焦點放在犯案人的不該
通常是檢討被害人是否行為失檢
我自己有過職場上 已婚上司追求的困擾事件
雖然沒有任何身體上的騷擾行為
但過度的關愛 就已經造成我非常大的精神痛苦
即使像我這樣很自我要求又正義 不可能行為偏差的人
因為你面臨的
一方面是你的老闆
一方面是如讀者留言裡大部分人的懷疑跟批判
一方面是同為女人怕為人妻的 得知老公精神出軌的傷害
這種事情 不管選擇如何解決 最後都不會是好的
只能盡快逃離是非之地
女孩子真是可憐
從年輕開始 大大小小的性騷擾事件
應該是每個女生都經歷過
從公車 電梯 街頭巷尾的色狼暴露狂 到職場上
不知道是不是大部分的男人受到a片的洗禮
總認為女人在端莊外表下有著強大的性飢渴
於是把女人的拒絕當做欲拒還迎 當作害羞
以為人家穿了短裙去了夜店 就代表人家性開放
更何況再怎樣的性飢渴都可以自我節制的
加上跟性背後引來的麻煩跟問題
性欲根本就不是問題
真的是莫名奇妙
可憐的女人 先天上力氣的弱勢
簡直是一種夢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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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11-26 17:12
他, 64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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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1-17 22:38
他, 55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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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1-15 10:21
他, 59歲,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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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1-12 17:56
他, 60歲,台北市,房地產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11-12 14:42
他, 58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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