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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車禍~2
作者: 穆韋 日期: 2009.05.17  天氣:  心情:
盧爸爸拿到車禍鑑定報告書的第2天..我跑去了車禍現場...我觀察了當地的車流量..也依據警方寫的現場圖以及研判報告,仔細的思考了一下...

當然腦海中滿滿的對盧爸爸媽媽的不捨..

警方說..盧爸爸變換車道不當導致與機車擦撞...這樣下來..肇事責任幾乎100%歸屬於盧爸爸....

可是盧爸爸一臉無辜....他一直認為對這場車禍還莫名奇妙之下..已經負擔了對方醫藥費以及看護費三十幾萬...後面還不知道怎麼辦...到底將來的理賠金額是五百萬?一千萬?還是更嚴重到的傾家盪產?

盧爸爸盧媽媽每天都會打電話給我..因為他們開始會擔心對方假扣押他們的財產..因此他們希望我教他們如何脫產..甚至希望我陪他們將所以的財產趕快處理以免將來一無所有.....

在車禍現場..我針對警方所畫的圖表..模擬著機車倒下來的刮痕以後...其實..我不認為盧爸爸有右轉的可能...沒有右轉..那麼唯一就是後方騎機車因為某種原因而追撞到了盧爸爸...假如這個想法成立..那麼有可能盧爸爸一點責任都沒有...反而肇事責任完全變成了是對方..

這次的車禍在法律上來說..分成民事跟刑事兩個層次..刑事責任方面..有可能盧爸爸涉及過失傷害罪...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而且提告必須在半年內..9月9日發生事情...所以在今年3月9日以前如果對方沒有提出訴訟.那麼盧爸爸就可以免於牢獄之災..因此我要求盧爸爸在這段時間之內盡量忍耐...

2月16日左右..病人已經將頭蓋骨裝了回去...昏迷指數也從3.4.5一直回到了13..14以後..病人已經可以說話了..雖然神智還是不清楚...甚至只能記憶起以前的事情..雖然有時會大吼大叫....但是終究..不是一個死亡車禍..更不是一個造成植物人的車禍....在心情上是輕鬆了許多.

在量過快車道的寬度..盧爸爸的騎車寬度以後..我再參考警方的現場圖..有很多的事證可以認定..盧爸爸已經右轉而且因此肇事的話..其實..傷者摔倒的地方一定會更偏向外側....所以當天我就要求他兩個老人家不可以再悲傷..我幾乎可以保證他們不用花到任何一毛錢...可是也不要張揚..必竟在競技場中的輸贏在於誰能在霎那之間擊倒對方..

為了不讓盧爸爸可能變成刑事被告.每個月兩次去幫墊付看護費以及醫藥費..仍然繼續進行著...

三月初..第一次召開調解庭..對方要求賠償691萬多...其中包括到70所之前的工作所得..每月3萬元..共48個月....每月的看護以及生活費..每月3萬元..炳假設能活到78歲貢144個月..還有醫藥費紙尿褲費用..每月8千元共144個月....並且延明當天不和解就告..

短短的40分鐘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不歡而散.....

在3月12日那天..盧爸爸還是接到了對方告他過失傷害的傳票....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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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5-17 11:08
她, 56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5-17 12:59]:

您交代了..

我已經趕完了..

快去拿頭香...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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