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61782
 光之逍遙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繳稅聯想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自己?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潔癖!!??
作者: 光之逍遙 日期: 2004.05.31  天氣:  心情:

公司裡有著一種制度已首先接觸到的日期為起點20天之內成交的客戶,不論什麼產品,一律回歸到第一接觸人(當然啦!這種情形一定要發生再第一接觸人有發現的狀態之下)如果第一接觸人沒有發現呢?那就是成交的人的!
這種制度乍聽之下公平→對相同產品來說。
但是對不同商品的部分呢?不就是變相鼓勵同事之間努力的搶嗎!彼此之間先不問誰的,反正搶就是了,搶到就是誰的。
或者是失意的業務一看,ㄟˊ別人的20天,不管他。這樣子來說對公司來說有好處嗎?





不公平的制度
標籤:
瀏覽次數:121    人氣指數:3801    累積鼓勵:184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繳稅聯想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自己?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