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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的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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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在生命的這邊和另一邊18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愛情,balance﹝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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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情,banlance﹝19﹞
作者: 翁志銘﹝櫻木川和何弼﹞ 日期: 2006.02.06  天氣:  心情:

  19 


  


  離開夜市後,我們沒有馬上坐計程車回家,莫名的開始在街頭漫步。


  避開著同居的話題,我們沉默了一會。直到她忽然獨白般的開口說話。


  『我是獨生女,在我考上北一女那年,我父親過世,我母親守了三年寡後,在我考上輔大那年的暑假,她改嫁給一個比她年輕了快十歲的商人,呵,他只比我大十歲,那種感覺好奇怪,我沒辦法跟她們住在一起,還有,她改嫁的那個男人結過婚,離婚後一個人帶著三個小孩,都才讀小學……呵呵……不說這些事了,我想,就算沒有這些原因我也不會跟他們住一起。反正,我父親死後留給我的信託基金,夠我完成大學學業,還夠我衣食無缺。所以,從大學開始,我一直是一個人過日子。』


  聽到這裡,我忍不住握住她的手。


  『幹嘛?』她停下來問。


  「沒有啦。」我放開她的手,尷尬地搪塞道:「我也不知道。」


  『你是不是聽了後覺得我很可憐,所以握我的手。』她笑著問:『對不對?』


  猶豫該不該說實話,最後我選擇不說話。


  『櫻木川先生,』她揚眉,同時笑了笑:『剛剛我說那些事的時候,有任何悲傷的沉重讓你感覺到嗎?』


  「沒有。」剛剛她的語氣中我確實沒有感覺到絲毫的悲傷。。


  『那你幹嘛同情我?』


  她這樣問,我的選擇是默不作聲。她笑笑後沒追問,再次勾著我的手。


  『剛剛跟你說我大學開始就一個人過日子用話不精準,其實我在大一的時候就開始跟男人一起過日子了。』


  「妳的意思是?」我看著她。心裡想起「同居」兩字。


  『不要懷疑,就是你想的那樣。』她笑著說。


  「妳大一就開始跟人同居!」我好詫異。


  『是啊,那個人風雨無阻地在輔大女生宿舍為我站了一個星期崗後,我跟他交往了半年,大一下就同居了。』


  我的臉發燙,心裡不太高興。我知道那是忌妒。


  『你是不是在吃醋?』她笑著說。


  「我的心裡的確不舒坦。」我沉著臉。


  『我跟你說,』她居然開心地接著又說:『我不只跟那個人同居過,我還跟另外兩個人同居過。』


  聽到這裡,我甩開她勾著我的手,沒理她自顧自的快步往前走。


  『喂,前面那個沒風度的人,』她追上來,『走慢一點。』


  「我沒風度?」我停下來,看著她。「我這樣沒風度?」


  『你不能怪我跟別人在一起,』她直視著我:『誰叫你那時候不能陪我。』


  「什麼意思?」我訝然。


  『如果你那時候能陪我,跟我同居的人是你,不是他們。』


  「呃!」我很意外她居然這樣說。


  『你知道嗎?我一直記得你……』她說。


  「呃!」


  『大一那年的晚會結束後,我一直記得你。』


  「呃!」


  『接到你的三封信我都有回……只是沒有寄出去罷了。』她說:『你知道嗎?我在第三封信上寫:當你能陪著我的時候,要趕快來我身邊,我會馬上接受你。』


  「什麼?」我不敢相信地看著她。


  後來,我們又走在一起。她又勾著我的手。


  「是寂寞嗎?」我忍不住問:「妳跟人同居的原因是寂寞嗎?」


  『寂寞?』她想了想,『應該不是吧。』


  「那到底是什麼原因?」


  『喂,你很無聊耶,幹嘛一直問?不就是兩個人住在一起嘛,我覺得誰可以住一起,就跟他住一起囉,這麼單純的事,何必問原因?』


  我不想再問下去了。每個人都可以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們必須尊重不同人的生活方式。要問的是,自己選擇什麼樣的生活方式?


  『我可不是隨便跟人同居的,我有自己同居原則喔。』她自顧自說著:『我大學時期班上的同學就沒有人知道我在外面跟別人同居。還有,只要我覺得兩個人住得不開心,我會立刻走人。我父親留給我一間公寓,一直保持得很好。其實,跟你說喔,我跟那三個人都無法在同一個屋簷下相處超過三個月,所以大部分的時間,我都是一個人住在父親留給我的公寓裡。』


  不知不覺,我們已經快走到我的住處。我舉起她剛剛在華西街買的那包東西。


  「這裡面是什麼?」我問。


  『大部分是盥洗用具啦。』她笑著說:『不過,裡面有一套淡粉紅色內衣褲,還有一件大罩杉,怎樣,你會期待嗎?』


  如果說我沒有期待,那絕對是騙人的。但是要我把期待兩個字說出來是不可能的。也因此,我的表情欲言又止。就像身體某個地方很癢,偏又不能去抓。


  『呵呵,』她居然雙手捏著我的臉,然後說:『我就是喜歡你現在這種表情。』


  我看著她。什麼跟什麼嗎?我心想。


  『你這裡環境很不錯喔。』來到我住的那棟大樓,她看著大樓的中庭佈置:「有花、有草、樹蔭涼亭、假山假水,比我住的地方好太多了,我那裡太舊了,要不是那是我父親留下來的,我早賣掉換新的了。」


  我們進入電梯,按到我住的十七樓。電梯上樓。當我們走進屋裡時,無法避免地被她看到狼藉的客廳。


  『天哪!這是人住的地方嗎?你居然可以忍受?』


  「這裡對我的意義比較像旅館。」說著,我想起惠美。自從惠美沒來整理後,這裡的確不像人住的地方。


  『這裡超過三個月沒人整理了吧?』她隨口問著。然後找到臥室門。『我先去裡面換個衣服,再來處理客廳這堆垃圾。』


  她進入房間後,我把客廳桌上零落擺放的報紙疊起來。我想要坐下來的時候,猛然看到沙發上放了兩本雜誌,於是隨手把它們堆在報紙上面。再一次想要坐下來時,我聽到房間門打開的聲音。下意識地轉身看過去。發現她的身體刻意閃躲在門後面,只露出頭部。她現在是不是沒穿衣服?我心想。


  『喂,櫻木川先生。』她看著我。『剛剛客廳那個樣子,我已經很受不了了,沒想臥室跟客廳一樣亂。我跟你說,我現在什麼心情也沒有了,什麼事也不想了,如果你想跟我做點什麼事,最好想辦法讓我的心情好起來。』她撇著嘴。『你現在能夠幫助我心情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待會我再出來客廳的時候,最起碼你已經收拾到桌上只有當日的報紙和當期的雜誌。了解嗎?』說完,她把房間門關起來。


  我聽到了,也知道了。她什麼心情也沒有。我也是。這間屋子忽然又多出了一個人,但是多出來的人卻不是惠美。感覺真的好奇怪。


  「我在幹什麼?」我讓自己的身體躺進去沙發裡面。


  後來我知道自己在逃避這個問題。因為我很快就睡著了。


  


※睡著,能逃避得了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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