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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四強真是爆冷門
作者: 程程 日期: 2006.07.03  天氣:  心情:

今天終於把期待非常久的醫龍最終回(日劇)看完了
今年的春番真的都拍的挺不錯的,不過讓我追最緊都當然還是醫龍
即使要忙論文忙口試,也都一定會擱下事情先看再說
打從有漫畫的時候就不知道翻過多少次了,從小就對這類型的漫畫很著迷
但這部漫畫又有別於其他同類型的作品,不再只有一個強到不行的醫生
而是刻意強調整個醫療團隊的重要(實際上,這個真的很重要)
漫畫的部份講到這,沒人想看我寫日本醫學類型漫畫史吧
不過這類型的漫畫就是有那種讓人打從心裡感到震撼的力量在


而日劇版也確實沒有浪費掉漫畫那麼好的架構
在11集的範圍內,完整的把整個故事呈現給觀眾
每個人物的故事,每個人物的心酸,每個人物的堅持
甚至有幾集新增加的橋段,比起原著更增添了很多感動的情節


阪口憲二的造型也實在頹廢的非常有型,而且眼神的運用相當高水準
跟在"愛相隨"裡面的造型落差真大
而其他演員也都有比想像中要好的表現
不過因為話題集中在心臟外科,手術畫面相當多,而且很擬真
會怕血的話或許會不太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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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天在某網站看到網友對鑑賞期的觀念有問題,所以也連帶寫在日記裡囉
一定要注意適用範圍囉

何謂"七日鑑賞期"?
「七日鑑賞期」為消費者保護法上「郵購」與「訪問買賣」的特別規定,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主要目的是因為郵購與訪問買賣的消費者,
沒有足夠的資訊與時間仔細檢視商品內容,
不知道是否適合消費者的需求,因此無論商品"有無瑕疵",
只要消費者不願買收,不需要任何理由即可退貨並與商家解除契約,
當然也可以退回買賣金額。
所以拍賣網站上若賣家要求不得退貨,基本上這個要求是無效的


而當買到的貨品有瑕疵,不管是不是經過七日鑑賞期,
都可以向店家要求換貨,
若店家不願更換則可解除契約,將貨物退回並取回價金,
這是屬於民法上「物之瑕疵」的規定,有5年請求權

因此適用七日鑑賞期的條件:
1.你是在無法實際檢視商品內容的情況下進行購買的動作
2.透過網路,郵購等無法看到商品實體的方式購買
3.被路邊推銷員鼓動不濫之舌衝動買下的商品


所以以下的情況是沒有七天鑑賞期的
1.你在看到實際商品後才決定購買(而非先購買才看到商品)
2.雖然看到廣告DM,但是由自己到店家去購買(例如在量販店的消費)
3.在實際店家進行購買


當然,店家也不是完全處於弱勢的一面,法律還是有給他們基本的保障就是了,但消費者保護法中有規定
1.退換貨應由業者吸收運費;若業者不理,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業者自行取回
2.收到商品後7天內,不須任何理由,都可要求退費
3.業者不得限制商品拆封後不得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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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巴西跟英格蘭都被淘汰了,今天早上起床差點沒嚇到下巴都掉下來
不過也表示沒有哪場比賽是穩贏的,賭盤也不代表一切
(如果有時光機可以回到昨天,我一定要去下注賭巴西輸,鐵定比樂透還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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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07-05 12:01
她, 99歲,台中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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