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囉,新年新希望
------------------- 每一年都會突然來個幾次的交通大執法 大家可要識時務者為俊傑,可別與其正面交鋒 其實交通大執法的用意是好的, 法規定在那邊,不管怎樣就是應該要遵守 (沒有人希望自己或家人受到交通違規的傷害吧) 可惜被莫名其妙的執行方式而污名化 一開始幾天抓的很嚴,然後慢慢的消失在宇宙中
這次抓的是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行駛路肩、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蛇行(任意變換車道、危險駕車)、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 六項裡頭又以闖紅燈抓的最嚴 自從去年闖紅燈改成罰1800~5400之後,變成很肥的進帳 另外,紅燈右轉還是會抓的,因為那很好抓 還有像’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也是很容易不小心就吃單的
以下幾點就算是闖紅燈,千萬要小心 (今天一出門觀察,好像很多人都不知道啊) 1.非待轉車輛越過斑馬線停在代轉區 2.直行車輛越過停止線 3.待轉車輛沒停待轉區,而停在斑馬線上 這些都是,大家千萬當心囉... 可以罰1800~5400 如果你沒有攜帶行車執照,那再繼續加 當然,如果公然辱罵警察,當心拿到天價罰單 參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content.edu.tw/primary/traffic/tn_dg/law.htm
而加強移動性(隱藏式)測速照相也變成重點 沒看到警察也不等於不會吃罰單 (話說之前300公尺前警示的仁政也被金錢至上主義消滅了) 據說...民眾還可以照相檢舉 (如果是真的...那實在太狠了) 雖然我認為交通大執法有其必要性 畢竟不守法的一大堆,我可不想被這些人撞死 但是老是找老百姓開刀,又專挑不太會出事的地方抓 我就不知道居心何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