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自己已經沒體力過日子了,
還.......
唉!!
話說昨日是本人居住的社區住戶大會,
本來就想要發問,但不想先寫給他們準備的,
於是就拼命趕回家來開這個會.
等到過了原訂時間的半小時後,
我一進社區就看到首度盛況空前,
(出席者才可領五百元管理費抵用券,不領才是笨蛋!)
於是就在我家電梯口前找空位,
還沒坐下,一堆子鄰居就要我先去簽到,
我不敢說,因為警衛一早就要我先簽名,
(他們待我極好,怕我錯失這個權益)
不想害他們,我還是走到最前面去,
竟然今天還有餐盒及飲料可以領?!
哇!!大手筆唷!!
結果一問,根本才"剛要開始"!!
嗯,至少表示我想問的,都還沒人問.
等到現任主委開了個頭,邀請捐餐盒的里長講講話,
就有一位"才入住一天"的新住戶,
針對唯一一件提案發表他在以前的社區當主委時,
他是如何處理的,可以向電梯廠商要求.....,可以向.....要求...,
最後還痛批我們的保全公司,說人員素質如何糟,應立即更換保全...
結果我身邊的鄰居馬上立即報導:他是專作法拍屋的律師,
可是他與警衛之間的問題是........,
因為他提到要更換保全,警衛很糟什麼的,
於是等主委後來問還有沒有臨時動議?!
我就上前發表啦!!
1.第一件事,我先請問主委:
過年前,停車場入口的鐵捲門損壞待修,
一直到過了年才施工,這段期間為何都沒有貼公告,
提醒住戶:因過年期間無法施工,請注意自家門戶安全?!
(平常一點小事就貼公告,這種門戶大開的事,
雖卡在過年無法處理,更該公告提醒啊!)
還有,施工後,廠商沒有立即提供或將遙控處理好,
結果害警衛得一再地到停車場入口為住戶服務,
並接受質詢,為什麼沒有要求廠商一次作好?!
2.關於警衛是否失職一事,我也有話要說,
我說:有一天我在作資源回收,
因東西大又多,於是警衛主動過來幫忙,
我們正在忙時,突然有一位住戶過來破口大罵,
(後來我才知道她是"對人不對事")
說警衛擅離職守,要將他調走----後來才知她是委員.
我當場向那位媽媽道歉,說警衛是在幫我抬子車的蓋子,
而且"我們"沒有聽到有人叫"開門",
警衛當然也是一直向她道歉,
可她還一直痛罵,後來我就不客氣了!
我回她:住戶本來就應該自己帶鑰匙的,
沒帶也該出聲音"請"警衛幫忙開,
怎能因自己沒帶,又不開口,
還責怪警衛?!
我就在住戶大會中強調:
當我們自己沒帶鑰匙要"請人幫忙"時,
是否應該注意自己的態度?!
而不是要求別人應該怎樣!!
附註:
那天那位媽媽看我說到她女兒們自己的錯,
竟還繼續痛罵警衛!!
我還想回她話時,警衛拉住我,
她也自己帶著女兒趕快躲回家!
後來我一講完,全部的人都立即拍手,
我不知大家是被我的聲音給唬住,
還是針對我提的兩件事而拍手?!
主委當然就先向"我"道歉,
關於過年期間鐵捲門的事件,
----奇的咧,應是向全體住戶道歉啊!!
再針對警衛的門禁管理職責作個說明,
再拜託大家要自己帶刷卡的卡片或鑰匙,
然後有一位住戶衝上去講了一件事,
哇!!!原來那位"新住戶"律師大人,
他的工人竟然在施工期將那棟樓的排糞管給弄破!!
整棟樓的糞尿全都沖到一樓(店面唷)!!
只道歉一次後就不理了!!
又一次是施工的人撞壞他在修理的車,
害他賠了人家三千元,而他的工人只賠二千五!!
他就生氣地說:我只要你來處理,來道歉,
你都作不到!!你有什麼資格責怪協助提醒你要處理的警衛?!!
哦!!原來警衛是這樣子被那位律師大人盯上的!!
當然啦,此時我就看著那位律師大人----悄悄離座,
也沒有上台去致歉或私下向人賠罪哦!!
等到我們要選舉下屆委員時,他又現身了!!
他表示要代表他住的那棟樓參加,
這時就有一位顧問拿麥克風,
提醒主委及住戶們:依公寓管理法(全名不記得了)
住未滿一年者,因對社區狀況不是很了解,
沒有擔任委員的權利.
他就說:我是律師,沒有這一條!!
主委只好向他致歉,說要先詢問住戶們願不願意讓未住滿一年者擔任委員?!
贊成的請舉手!! 當然-----沒半個人!!!包括他自己也不敢.
所以主委再向他致歉,說請您明年再來"為社區服務".
就開始抽籤啦!!因為----大家都不報名了咩!
而........我心裏就默唸:不要抽到我!!
然而.....念力太可怕了啦!!竟然就抽到我!!!!
努力向同一棟樓的鄰居們拜託,看有誰有意願,
當然----沒有!!!只好硬著頭皮去請教曾當過很多年的前輩,
他跟我說:只要一個月開一次會,到時就可以看自己有沒有時間參加.
有就去開,沒有就請假,很簡單啦!!
最好是!!!
唉!!就當是自己大嘴巴得來的後果吧!!
雖然有些媽媽就說:妳這麼見義勇為,可以啦!
為大家服務一下,把關咩!! 好唄,好唄!!
等到排隊領完抵用卷後,去找現任主委,
(他又抽到自己)他說今天人數沒到齊,
等下週一,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一晚上八點,
再召集現任和下屆的委員一起開會.
我看到對面的代表是一位帥哥,
他呢-----竟然想推他老媽當代表!!
好啦,好啦!!現在的孩子都很"孝順"!!
不過幸好我跟他媽咪小熟,也不錯.
嗯,有誰知道那個什麼公寓法的?!
看來我得提醒主委及下任主委(最好是他連任啦!)
先去準備好相關法規及應變手冊,
不然,我覺得那位大律師可能會開始監督本委員會的任何動作,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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