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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台灣的法律阿..
作者: 鳥兒 日期: 2010.12.21  天氣:  心情:
看到網友述說他兒仔被計程車撞的糾紛..讓我氣憤也感概!!
因為我也遇過車被撞的糾紛!!
在台灣只要無賴再加上台灣的民事法律保護=沒事!
在今年6月左右,半夜2點多我被警察通知我停在住家樓下的車子被撞了!我半夜下樓一看.3台車被撞一堆.一個穿著藍白脫鞋口嚼檳榔的年輕人正在做筆錄!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我當場傻眼!!警察各自做了筆錄!大家到警察局簽了字!然後肇事者很爽快的跟受害的我們3個車主說:你們都去修理!然後帳單多少我會買單!然後留下手機電話拍拍屁股就沒事走人了,而天真的我們信以為真,於是我們將車送到附近修車廠..我的車是後方凹陷再加上後車門擦傷,於是烤漆板金花了1萬多,拍照拿收據後,我開始打電話找人,可想而知當然找不到人,於是到警察局諮詢,警察卻說這是民事, 只能先協調,跟警察沒關係,我又再次傻眼!於是我聯合其他2位苦主,將所有資料填寫好,到公所申請民事協調!承辦人好心的說一般這都無效!但當時我深信這社會是有公理的.我堅持要提出告訴!於是每當通知ㄧ次協調!我們就得請假到市公所報到!而那位可惡的肇事者卻從沒出現過!我們跟承辦人就坐在會議桌上大眼瞪小眼!完全束手無策!後來其中一位花費比較多錢的車主(他的車全毀)忍無可忍,跟警察局要了他登記的資料(戶籍資料有時根本就是狗屁),天ㄚ.竟然遠在屏東!他不辭辛勞請了2天假代表我們去他屏東老家找人.沒想到他家裡的母親惡言相向,還說那個孩子早就不是他們家裡的人了,每次只會闖禍!在外面欠一大堆錢!不只我們登門找人而已,還說要錢沒有,命一條!
到這地步真是讓人沮喪阿!我覺得不該饒恕這種人!讓這種人逍遙法外!(這時賠償費對我來說已不是重點了)於是我堅持提出告訴!誰知, 當我請教公司的律師顧問時,我像洩了氣的皮球,他告訴我:台灣的民事法律很沒有牽制,你告他,寫狀書, 法院會通知他!但他依然可以不理會!以這種人的情況名下一定不會有財產, 所以也扣不到錢,因為是民事,所以也不會通緝他..而你每一次寫訴狀上法庭,手續費要1000-1500,(要付法官薪水)還要請假扣錢上法庭!然後大部分情況只是空等而已..我的損失才1萬不是10萬,他認為完全沒有經濟效益!我聽了,真不知該為正義繼續堅持,還是自認倒楣!!
結論最後當然是聽大家的建議:唉..算了!! [:((]
從此以後,我終於明白,在台灣欠錢可以不用還,只要你名下不要有財產,收入領現金, 或是借用他人戶頭,怪不得很多人宣布破產,依然過的很開心!!這是什麼世界阿!!
台灣的法律真是 [X-(] 欺負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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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0-12-21 11:22
他, 60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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