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48823
 程程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蜘蛛人3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醫龍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在網路上賣東西要小心
作者: 程程 日期: 2007.05.11  天氣:  心情:
之前雖然知道這樣的消息
不過感覺越來越多人因為不懂而中計(無心,又無知)
我想是有必要寫出來
主要針對在網拍上面販售日劇,韓劇的人
我不要愛心啦,但是希望大家耐心的看完~
這對每個人的權益都有很切身的關係
現在是戲劇,搞不好哪天就會是其他東西


如果你有以下由”基本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的片子
千萬千萬不要拿到網路上去賣

日劇:
01.女系家族
02.H2
03.在世界的中心呼喊愛情
04.輪舞曲
05.逃亡者
06.現在我想見你
07.稀人
08.全面通緝
09.哥吉拉最後戰役
10.白夜行
11.流星花園
12.想要變幸福
13.夜王
14.格鬥教師
15.天真可愛
16.美味愛情
17.這裡是池上警署
18.照亮明天
19.垃圾律師
20七人女子辯護士
(基本上全是日本TBS的片子,可能還有其他)


香港電影:
01.神話(成龍)
02.情巔大聖
03.黑社會
04.三叉口
05.借兵
06.早熟
07.關於愛
08.虫不知
09.海南雞飯
10.短信一月追
11.喜馬拉雅星
12.春光乍洩坎城十週年紀念限量典藏
13.殺破狼
14.黑社會2以合為貴

洋片:
01.狗上身
02.談笑人生
03.衝擊效應
04.終極火力
05.沙仙活地魔
06.LOST檔案-神秘百慕達

韓國電影:
01. 王的男人


注意:


即使是正版的(二手版,平行輸入版,其他國家的正版),都不能拿上去賣
甚至是買他們公司自己賣出去的,他也不允許轉賣!!
更不要說賣盜版了,那一定是找死
一賣你就一定會接到該公司的電話
說你侵犯該公司的版權權益,要告你
如果你要和解,就會向你索取10~20萬以上的賠償金
如果你要告到底,可能會被關6個月(初犯可能會判緩刑),罰兩萬左右,有案底


他會到各拍賣網站去搜尋賣該公司代理產品的人
等標到收到貨品後,就把你告上法院了
他們會找警察去你家搜,搜到的通通當物證
目前已經有不少人被告了,也有人已經判決
(私下和解的人很多,想知道有多少去知識+查看看就知道)
索賠20萬等於賣出250套以上,真的是很敢拿

除了基本國際之外,還有晶偉、基林、華亞、昇龍、方聯這些公司也跟進
(但是這些公司我查不到資料,網路上根本沒有 = =)
共通點是商品都賣的很便宜,但是買了卻永遠賣不掉(不然等被告)
光看基本國際的代理清單,一大堆日劇根本沒有上市
我等著買正版,他們卻代理了不賣
握著版權不發行,擺明就是代理版權等告人
(連我這種常在街上晃的人都沒看到有在賣,就一定是沒賣)
其實我也買了好幾套他們的東西 (真的是便宜,而且內容也豐富)
不過也代表我手上的正版光碟是永遠珍藏了,不能賣
但是滿街賣盜版日韓劇的店家不抓,卻抓學生還是一般人真的很奇怪
(台南北門商場就有廠商光明正大賣盜版,有人管嗎?)

不過既然廠商堅持自己的權利,大家只得自己多注意
但是如果手法溫和一點,不要用這種陷人於罪的方式那更好
很消極的方法是要注意買家是不是大量買一樣的商品
但是未必有效,要申請奇摩帳號太容易了
找100個工讀生就有100個帳號,甚至更多

再次強調,日劇韓劇買盜版的絕對絕對不要PO上網去賣
不要以為盜版商沒被抓你就沒事
盜版商很多都是用假地址假名字的,跟你不同
一被抓到絕對賠到吐血

如果是從香港,大陸,甚至日本帶回來當地的正版
也絕對絕對不要PO上去賣,照樣會被告
如果和解,求償金額一定是10萬以上
(聽說如果請律師,他會認為你有錢,會求償更高)

如果是買該公司自己發行的版本也不能賣
因為你沒有被授予轉賣的權利,一樣會被告
不想要就丟掉,不要賣,也不要順便送
送也有罪,有人賣一部順便送一部自己不想要的,
而送的那部是基本國際代理的,也被釣到,被判刑了


老實講,一整個無言啦
有些小代理商真的很狠
如果買到東西,盒子上有標禁止中古販售,千萬不要當沒看見
很多小公司就憑這句話告你

還有,警察也會自己上網抓,而且抓到就直接上門
千萬不要在網路上賣盜版,被抓的機率很高
不要認為在公開的商場買到,轉手賣出不會有事
事實不是如此~
標籤:
瀏覽次數:143    人氣指數:4743    累積鼓勵:23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蜘蛛人3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醫龍
 
住戶回應
 
時間:2007-05-16 02:32
她,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5-14 22:36
她, 99歲,亞洲其他,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7-05-15 00:37]:

因為購買也只是授與消費者"使用權"
消費者沒有販售的權利
廠商要提告並不會站不住腳,只是很狠而已
世面很多比較新的小公司都會在商品上打"禁止中古販售"
不曉得是不是要來玩的狠一點
網拍上有很多這家公司的傳聞(知識+也很多,判刑確定的案件也不少)
希望還是先抓那些大盤盜版商吧,別在找小百姓下手了

 
時間:2007-05-12 09:25
她, 43歲,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05-11 10:50
她, 99歲,非洲,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