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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I felt guilty!!
作者: 感興趣?先看日記! 日期: 2009.04.01  天氣:  心情:
我有強烈的罪惡感啦!!


人家不是故意的啦!!!老天爺不要罰我嘿!!

話說今天中午到郵局寄一封價值十九萬餘元的申請書,
就順便在郵局旁邊的自助餐店解決我的午餐,
沒想到,一片魚,三小塊糖醋排骨,兩樣青菜,一點炒豆干,
就要85元!! 搶錢哦!?

當我正在努力看電視啃魚乾時(真的---太乾了咩!),
對面放了一個餐盤,對方還跟我道歉半天,
嗯,大家一起坐,沒關係啊!!

可是----我把眼光轉到他的餐盤時,嚇到!!


兩個大男人(一位約四十五,一位約卅),
竟然一起吃一盤菜-----炒筍絲,炒高麗菜,炒蛋,
嗚.......人家當下立即覺得"食不下嚥"啦!!
筷子夾也不是,不夾也不是!!
我一個人的菜可以讓他們兩個人吃兩餐還有多!!

而我怕他們不好意思,於是就把抬頭看電視新聞的目光,
轉回我的餐盤----不是怕他們夾我的菜,
是------好想把我的菜夾到他們的盤子裏哦!!



上帝啊!!請相信我是真心誠意地覺得愧疚!!
因為,就在他們坐下之前,我還在心裏唸叨著:
下次不再來了!!這點菜就要這麼多錢!!

結果,看到人家兩個大男人吃三樣菜,
兩碗飯吃光光---奇怪的是,菜還剩下約兩口蛋?!
蛋漲價了呢!!又應該是盤中最營養的,
怎麼不吃了呢?!
我都不敢看你們了啊!!

後來下班後到書店拿我預約的書時,
老板問我意見----關於書店隔壁他開的小吃店,
應不應該把飯量,菜量減少?!  是不是價格也該調降?!
可是成本還是那麼高啊....

我不敢跟他提今天中午的事,因為我還是很愧疚,
自己一個人吃得比兩個大男人還浪費!!

但基於與老板多年的情誼,而且為了自己將來去吃時,
可以吃得開心又划算,還是給了建議:
1.可以提供兩種不同量的選擇,例如我晚上去吃時,就會請他們給小碗的飯,
  原本15元,就算我10元;    可是那是我這種老客人,他們願意,別的客人不知道啊!
2.可以出"組合餐",將客人愛吃的----少量多樣的方式組合一下,
  價格可以降下來,量也可以少一點,可以賣多一點比較重要啦!!

其實要不是他們都不放味精,我也是熟客,懶得找別家吃,
不然啊,一個人點一碗飯,三樣小菜就要一百多元啊!
還不如加多一點點就可以在隔兩間的丹堤吃到看起來份量很足的套餐!!

回家的路上,心裏還是對於中午那件事掛念著,
一到家就趕快將它寫下來----提醒自己!!
以後不可以浪費,能吃飽就好!!

人家不是故意的啦!!    老天爺請不要怪我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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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02 08:06
他, 44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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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04-02 07:39
她, 44歲,亞洲其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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