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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知怎麼說她。
作者: 藏。ღ 日期: 2008.01.05  天氣:  心情:

好多天沒有跟我妹聯絡了
她打給我~我沒接
我打給她~她沒接
快半個月沒見過~直到今晚才通上電話
可見彼此都很忙
我問我妹現在心情如何~還有跟她男友聯絡嗎?
我妹說那個男生已經在拜託要複合了
每天自己煮愛心便當送去店裡給我妹吃
結果還送99朵玫瑰..
我妹說那男生以前跟她在一起都沒這麼用心過
我妹說有感動到~"~
我就罵我妹~妳白吃阿~人家稍微對妳好對心軟
再去給她騙好了拉
我妹吃他做的便當很好吃(因為他本身是廚師)
我問我妹~妳都吃光喔
我妹說對阿~
我又罵她~妳不要那麼天好不好
暈倒ㄟ
初戀就是不一樣~女生看太重了
初戀又怎樣~又不是說非他不嫁
怎麼那麼死腦筋
一個樣子的都是一個樣子
不會改~不會變
那男生一說要跟我妹分手~過2天我妹在部落格看到他和一個女生親密照
我妹跟我說~當時看到氣的對電腦大罵
我媽還跑進房間問她怎麼了
哪有怎麼了~被騙而以阿
但是誰知道現在不到1星期那男生回頭找我妹
我妹竟然有感動~天啊!!
要吃便當不會自己買~要看花不會自己買~
但是重點不是在這種物質上~是我妹感覺他有用心懺悔
真是讓我覺得不可思議
那男生說要分手時~他說因為交女友花錢又傷腦
那~現在他天天送花~送便當
不花錢(買花)不傷腦(想菜色)嗎???
應該跟他說~不用讓你破費不用讓你傷腦筋了才對
好扯~好扯~~~
會犯規的人就是會犯規
偷吃不會只有一次~
不然監獄那些強姦犯~小偷~關假的嗎
人都是一種試探性的動物
不要被人心騙了
現在對妳好~等追上手~就回歸自然了
我在電話裡一直跟我那個笨妹說~不可以跟他在一起
人心我太懂了~
只是有些我不知道怎麼用文字來表達
像是有些外表看似大辣辣的~受點傷都說無所謂
口裡瀟灑的說~沒關西~小傷而已
但是心裡還不是渴望人家心疼一下
人心~就是這樣深不可測
真的不要存著騙人的心裡在行事
不要以為大家都沒你聰明
這中間祇是在於有沒有良心(良知)而已~
騙人不會有所謂的真正的快樂的
騙人得來的快樂只是自我欺騙~
就像是在照魔鏡~自我催眠
但在外人看來~你本來就是豬八戒照鏡子
3思而後行阿~放下屠刀吧
如果堅持要拿著屠刀的話~倒有個建議
可以去菜市場賣豬肉~
一方面可以賺錢~一方面可以滿足喜歡拿屠刀的你
大家說4不4啊???
面子一斤不值多少錢~但是良知很值錢
政府常宣導大家要來一起打擊犯罪
那這也算是犯罪的一種(心理變態罪)
大家也來一起打擊吧~
不要讓傷心受害人一直增加~要讓心裡變態罪犯減少
打擊犯罪~要你我一起做起(好比作環保一樣)
大家說4不是啊???
千萬不要像這歌曲鬼迷心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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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01-23 23:23
他, 39歲,基隆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23 23:25]:

一一"

有這麼嚴重嘛

不要把談愛戀時候的愛情看這麼重嘛
根本不必要的= =

世界上的人很多,看開點喔^^

 
時間:2008-01-23 23:07
他, 39歲,基隆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23 23:09]:

呵呵~有時候我也是會看不開呀

祇是再安慰人的時候很會講而已^^

 
時間:2008-01-23 22:58
他, 39歲,基隆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23 23:03]:

恩阿

所以要放開點^.<

 
時間:2008-01-07 22:02
他, 46歲,新北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1:02]:

你說的對、但是我妹回頭了

(詳見1月8日日記︿︿*)

 
時間:2008-01-07 11:46
他, 38歲,雲林縣,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01-06 15:29
他, 46歲,亞洲其他,資訊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1:09]:

4阿ˊˋ

但是她回頭了ˊˋ

呵呵︿︿*

 
時間:2008-01-06 11:15
他, 42歲,新竹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8 01:09]:

4阿ˊˋ
但是還好她及時回頭了︿︿*

 
時間:2008-01-06 01:34
他, 38歲,雲林縣,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6 02:43]:

對呀~~~

愛情是盲目的~有人是閉眼在接受愛情~有人是睜眼在看待愛情

愛一回傷一回~看還要不要

 
時間:2008-01-05 22:46
他, 46歲,桃園市,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6 02:42]:

恩~你說的對

一個喜歡被打~一個喜歡打人~剛剛好一對 ~適合不過的了

那麼就去打去承受吧~

 
時間:2008-01-05 22:43
她, 39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01-06 02:40]:

你說的對~

人都是這樣的~唉

自己走過的陸~不想給最親的人也走~

可惜她不懂男人的心阿~~只能嘆氣

不要最後變成可悲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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