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以為幸福,就是要不匱乏的金錢,不忍耐的愛情,
不強求的生活才是幸福;
其實當自己做著自己喜愛的事情,
對自己,就是一種幸福!
很久以前,我們在努力地追求幸福,
尋找幸福,等待幸福,擁有幸福 。
很久之後,我們卻在努力地忘記傷痛,
並且遺失了幸福。
如果說,幸福只是路過,
那麽,它可以為我們停留多久。
如果說,幸福是一種錯過,
那麽,在多少次之後,我們會真的擁有。
很久之前,我們以為,擁有即是永恒。
很久之後,我們懂得,一秒的幸福,足以珍惜。
幸福,不再可以用時間來束縛。
它長著翅膀會飛,所以,隨時都會掙脫我們的雙手。
就像一場愛情,不在乎擁有的時間會是多久,
重要的是對於這一場愛情,我們投入了多少,付出了多少。
如果,幸福路過,那就伸手抓住,一秒的擁有,同樣珍貴。
如果錯過幸福,那麽,不知還需等待多久,才有可能再次相遇,
每一次的邂逅,也許都是命中註定的,
但是,這樣的遇見,也許也只有唯一一次而已。
有時失去,便是永遠。
逐漸的我們都會了解,幸福,是靠自己去體會了解;
幸福,是靠自己去散播的!
所以...幸福,就是要時時常常記在心中,
自己開心的事,對方讓自己快樂的事,
都要時時的捧在手中、藏在心中、說在口中,
就會使自己身心愉快,幸福自然而然就會常常伴在自己身邊的。
『世間最珍貴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現在能把握的幸福。』
所以,在擁有的時候,請….懂得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