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很多人對於不捨放棄的感情,都僅是一句話:[因為交往太多年.所以不捨放棄]
這句話蠻好笑的,因為交往幾年的這段期間,對方劈腿.無所事事.壞習慣.不溫柔.甚至還辱罵.甚至毆打對方.每每較愛對方的那個人每次都因為受不了對方種種的惡習而想分手,或是被對方要求分手.可能吵架的那時候會忍不住說分手,但過了些時間.就算錯的不是自己卻依舊會跑回去苦苦哀求對方.要求不要分手....常常會聽到.為什麼他才認識對方不久,為什麼他已愛上了?其實..不愛了..就是這樣簡單.因為長期間的吵架.鬧分手有誰會忍受的了?
別說一年一個月或是一天..愛上別人.至少對方是不吵不鬧的哭哭哀求要回來的愛..更可笑,留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在身邊又能得到什麼?
為什麼愛一個人,會有人如此的讓自己卑微?如此的沒自尊?如果不是太深愛對方...不然就是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