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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5年通姦894次女老闆:是他性
作者: Je suis 小蝴蝶 日期: 2013.09.06  天氣:  心情:
5年通姦894次 蛇肉店女老闆:是他性侵我



彰化縣一間蛇肉店女老闆與已婚張姓男子發生姦情,之後另結新歡想甩掉舊愛,反告張性侵,但法官發現兩人關係匪淺,通姦五年內「戰績驚人」,做愛次數達894次,平均每兩天就來一次。彰化地院採一罪一罰,將每罪判刑4月,應執行刑2年。
56歲的女老闆十年前認識鄰居張姓夫婦,由於經常和他們喝茶聊天、出遊,對50歲張男產生情愫,從2006年展開地下戀情,張男常假借去唱卡拉OK與女老闆進出汽車旅館。女老闆之後另結新歡,想甩掉舊愛而告張男性侵害,張妻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才知老公偷吃,怒告兩人妨害婚姻,但隨後又撤銷不告老公。
女老闆娘起初對法官謊稱是被性侵,指控張男用口交光碟威脅她,不得已才隱忍多年後提告,但院方查證後發現,兩人五年來幾乎天天熱線,且頻繁進出汽車旅館上床,次數簡直「難以計算」,判斷應是張男在女老闆有新歡後還是繼續糾纏,因此被誣告。
「一次、兩次、三次….」,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詢問究竟發生過幾次性關係?兩人一開始還支支吾吾,之後從95年開始逐月計算到100年6月為止共算出894次,讓法官瞠目結舌。
彰化地檢署最後不起訴張男,老闆娘不服聲請再議,仍被台中高檢署駁回。彰化地院則表示,針對妨害婚姻,由於兩人共通姦894次,依一罪一罰,每次分別判刑 4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得易科罰金。至於她誣告張男部分,判刑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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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3-09-07 19:05
他, 45歲,新竹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3-09-06 22:28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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