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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冒前妻開設臉書 po婚照挨告
作者:
Je suis 小蝴蝶
日期: 2013.12.14 天氣:
心情:
台中市施姓男子和林姓前妻離婚後,他以前妻姓名到臉書申請帳號,並在其婚姻狀況上填寫「已婚」,還張貼了2人的婚紗照及生活照,前妻發現後提告,施男辯稱只是想做為紀念而已,但檢方偵辦後,依偽造私文書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施姓男子和林姓女子結婚後育有2子,2人在96年間離婚,之後施男因不滿前妻堅持求去,因而心有不甘,在100年7月間,他先以前妻的姓名、血型、電子信箱等基本資料,以家用電腦連線到臉書(FACEBOOK)申請帳號,再將2人結婚的婚紗照做為此帳戶的「大頭貼」,還在前妻的婚姻狀況上填寫「已婚」,而且上傳多張林女和兒子出遊、用餐等照片。
林姓前妻發現自己的姓名遭施男冒用,憤而提起告訴。台中地檢署偵辦時,施男辯稱自己在網路上註冊帳號以及存放照片的目的,只是要讓這一段美好的回憶留下來,做為紀念而已,並沒有偽造私文書的犯意。
觸偽造私文書罪被訴
但檢方偵辦後,認為施男就算是想留下「美好的回憶」,也不能冒用他人名義來申請,而他在未獲前妻同意下,以其基本資料來申請臉書帳號,此已是冒名申請,足以損害林姓前妻的權益,因而依偽造私文書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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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1-09 19:02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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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1-03 19:19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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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28 16:52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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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27 19:36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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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26 18:19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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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26 17:54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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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21 17:44
他, 55歲,台北市,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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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14 22:31
他, 51歲,台北市,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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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14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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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12-14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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