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放六天.因為調班.每天到處晃或是去打手足球
到了第六天.終於明天要上班了
早上八點~
嘟~~~~手機響了
[幹麻?]
[副理找你.下午兩點!]
[啥事?]
[別問那麼多!反正你來就對了]這時候.發現打電話的人變的很惹人厭.感覺要看好戲的樣子
感覺不妙..幹麻突然找我.還這麼緊急.
可是我又沒做錯啥事
開著車往桃園龍潭
到了公司.剛好看到別廠的領班
[你知道最近發生啥事嗎?]
[好像蠻大條的.BUBBLE粉沒放.報廢上千片.損失不少!]
慘了...該不會是這件事吧?
到了辦公室.遇到熟人
[你應該知道啥事吧?很嚴重.你要有心理準備!]
.....慘了
時間到了.另一個被通知的人也來了
這時副理也來了
[那天誰出的錯?你兩要一個出來承擔]
[我有確實照著公司規定去做.也有再三的檢查過]
這是我倆的答案
[既然你倆都照做.為什麼還是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報廢上千片.損失800多萬!]
[......]
經過一再的討論.也是沒結果
最後...
既然這樣.那有兩條路給你們走
被公司開除或是自動離職
公司開除是以後永不續任
自動離職是三個月後可以再回來友達
不過不是這廠.別廠才有可能
於是...我跟另一個同事簽了自動離職
兩點被通知.五點簽離職單..
五點半...把宿舍所有東西搬走.識別證.磁卡.鎖鑰全部繳回
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還偷聽到副理說不准我倆進到fab裡面
怕我倆搞破壞...
真無言
一離職就榜我倆當賊一樣.....
就這樣..工作沒了
三小時的作業程序
我便不再是友達員工了
超機車的
趕人趕到這種程度
也沒給緩衝期
也沒開時間找工作
如果我今天不是開車
那我那些東西要搬到哪去?
這樣所謂的大公司
制度竟然是這樣
也沒給反駁機會
也沒給看證據
就這樣把人迫離職
好像栽贓一樣
這到底是不是有錯?
連我都懷疑